本報訊(記者 胡曉) 男子卓某與朋友合伙想出了一條自以為的生財妙計,即在租來的車上安裝GPS后,將車子賣出,再根據(jù)全球定位系統(tǒng)悄悄把車偷回后還給租車公司。不料車沒偷回來,還遭買主發(fā)現(xiàn)將其送到了派出所。昨日,卓某因涉嫌詐騙罪在渝中區(qū)法院受審。 兩男子租車欲“放飛鴿” 2008年11月,墊江人卓某與朋友(另處)共謀,在主城區(qū)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,付了5000元押金租來一輛廣州本田飛度轎車。隨后,他們在車上安裝了一臺GPS,并在朝天門九碼頭將租來的車以14000元的價格賣給了李某。 令他們沒想到的是,李某隨后將買來的車開到南坪一修理廠進行了改裝。得知偷車無望后,桌某只得放棄了偷車的念頭,但押在租車公司的5000元錢也無法取回。 過了一段時間,租車公司見卓某一直未將車歸還,便向警方報案。2009年1月,警方在李某處找到該車,并歸還給了租車公司。 被買主關(guān)起來 報警求救 眼見花一萬多元買來的車被警方收走,李某十分氣憤,便決定找賣車的卓某等人要回購車款。 隨后,李某以想再買一輛車為由約出卓某二人,兩人剛一露面,便被李某及其朋友押至一間出租屋。卓某趁李某等人不注意,用手機讓女友報警。警方趕到后將卓某“解救”,了解到其有詐騙行為,將其拘捕 |